新華網沈陽5月9日專電(記者孟喚)消費者與商家接觸,眼下聽到最多的可能就是天花亂墜的承諾了。然而,承諾究竟能否“保鮮”,卻成了消費者普遍的擔憂。
日前,記者在大連采訪時發現,這個市甘井子區消費者協會接到的幾起投訴,都是因為商家服務質量跟不上承諾而引發的糾紛。
消費者張先生買轎車時,4S店承諾終身為其免費洗車。然而,等到汽車銷售量增加,享受售后服務及免費洗車數量大增,4S店竟然一紙告示,取消了對用戶免費洗車的承諾,引發消費者不滿,紛紛投訴。無獨有偶,外地來大連的李先生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去年,他買了某品牌轎車,當時4S店承諾“免費保養6次”,但并沒告知是在保修期內使用有效。于是,李先生享受了4次免費后,突然被告知已過時限。為此,李先生來到消協投訴。
遼寧省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馮安祥提示,承諾或約定是合同條款中的重要內容,作為企業和經營者必須按照自己的實際能力和誠信原則進行承諾,并在實踐中兌現承諾,注意對售后服務承諾進行“保鮮”。同時,作為消費者應當將口頭承諾變成書面協議或在合同條款中加以注明,以方便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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