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辦理流程
- 在線提交處理訂單
費用支付財付通、網銀、支付寶、上門
- 客服接受訂單并電話確認
- 快遞相關資料或上門提交
辦理完成支付費用后5個工作日
機動車輛年審需要哪些手續?
申請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一、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達到和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達到和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達到和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達到和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達到和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二、辦理地點
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檢驗機動車的檢測場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收費
不收費。
五、提交的資料
(一)機動車行駛證;
(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出具的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四)屬于延緩檢驗的機動車在本年度第一次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的,還需提交《機動車延緩報廢審批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一)機動車號牌號碼與行駛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上記載的號牌號碼不一致的。
(二)機動車涉及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的。
七、住所的地址是指:
(一)單位住所地址為其身份證明記載的地址;
(二)個人住所地址為其申報的住所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