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避讓校車,將被罰200元記6分
來源:東莞時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4月09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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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東莞市校車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來后,就社會車輛如何避讓校車,記者采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辦法》規定,“校車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繒r,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不得超越。校車在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繒r,校車??寇嚨篮蠓胶拖噜彊C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等待,其他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減速通過。校車后方停車等待的機動車不得鳴喇叭或者使用燈光催促校車?!?
如果社會車輛遇校車??可舷聦W生時,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將會被處200元罰款,記6分。
路線擁堵,校車可優先通行
《辦法》規定,“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同時還規定,“遇交通擁堵的,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疏導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因此,校車行駛過程中遇交通擁堵,不可以繞行。對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線路行駛的,可以處200元罰款,記2分。
校車不能隨意在路邊接學生
《辦法》規定,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空军c???;未設校車??空军c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駕駛校車違反規定隨意??可舷萝嚨?,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
校車未載學生 不能使用校車標志
《辦法》規定,“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位置放置校車標牌”。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不得使用校車標牌。如果違反規定,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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