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頭及其周邊鎮的車主以后再辦車牌,就不用大老遠地跑去東莞了!1月2日上午,樟木頭交警大隊車管業務窗口正式啟用。不過,需要特別提醒廣大車主注意的是,目前該窗口只向群眾開放國產機動車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業務。
據了解,新啟用的車管業務窗口從交警大隊辦公樓獨立出來,設于樟木頭交警大隊正門左側的道路邊,目前主要負責辦理國產機動車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業務,申請資料及業務辦理流程與車管所辦理的流程一樣。新購車的車主只要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外市戶籍的須提供東莞居住證)、機動車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來歷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明等相關證件,即可辦理臨時牌照。
辦事民警提醒稱,辦理臨時牌只需要工本費5元/張,轎車與客車類須核發兩張臨時號牌,而貨車類只核發一張臨時號牌。臨時號牌的有效期為15天。車主本人在車管業務窗口辦理,辦理時限為1個工作日。
交警部門特別提示,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購買機動車后尚未注冊登記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新車在沒有辦理機動車號牌前可以申請辦理臨時牌照,不辦理臨時牌照上路行駛也是違法行為,可對駕駛人予以記12分、處200元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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