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昨起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 新車不符合標準不予登記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3月02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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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昨日起,東莞開始實施輕型汽油車國五標準,市內銷售、注冊和轉入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18352.5-2013)中的排放控制要求。不符合國五標準的新車及轉入車輛,相關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據市環保部門透露,這是由于廣東省提前執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根據《關于廣東省提前執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今年3月1日起,包括東莞在內的珠三角地區實施輕型汽油車國五標準;7月1日起,公交、環衛、郵政行業實施重型柴油車國五標準。
根據該《通告》,從3月1日起,在東莞市內銷售、注冊和轉入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中的排放控制要求,同時,停止銷售、注冊和轉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車輛。
據悉,上述標準從正式開始實施時起,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此外,通告還要求,車用成品油供應企業及自備車用燃料企業應當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廣使用國V車用燃油的通知》(粵府函﹝2014﹞107號)的要求,按時保質供應國五車用燃油,并建立柴油車車用尿素的供應體系,以適應排放標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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