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49噸就算超載 交通部就運輸車輛管理征民意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日期:2016年06月16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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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49噸就算超載,不得向被扣超限車輛收停車費……對于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炸彈”超載、超限運輸車輛,其相關管理規定即將出臺。
為加強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設施和生命財產安全,近日,交通運輸部下發《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對超載超限運輸車輛做出了相關認定。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25日。
超載超限范疇:總寬度不超2.55米/長度不超18.1米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 49000千克。
懲罰措施: 長寬高分別超限分別罰款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0米的,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5米、總寬度未超過3.75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8米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5米、總寬度超過3.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 米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車貨總質量超過限定標準,但未超過1000千克的,進行警告;超過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懲罰金額:最高可罰3萬元
車輛違法超限運輸的,由公路管理機構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按規定給予處罰,但累計罰款數額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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