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路橋年票收費工作協調小組表示,年票不與年審掛鉤
滯納金已經交了,能否退回?昨日本報報道年票費用取消滯納金后,引起全城熱議。對此,市路橋年票收費工作協調小組表示,沒有辦法退回已交的滯納金。
已交滯納金沒法退回
在南城一事業單位上班的劉先生告訴記者,從2010年以來,他家里的兩輛車都沒有繳納年票費,“我們上次算了一下,滯納金是當年度應繳費額×2‰×滯納天數,兩輛車算起來要3000多元,跟本金都差不了多少,所以一直很猶豫,現在取消滯納金之后,肯定會立刻去交。
而剛剛在9月24日繳納了年票費和滯納金的賴先生,對此卻十分懊惱,“我交了800元年票費用,還有555元的滯納金,滯納金不知能否退回來?”不少交了滯納金的市民也和賴先生有一樣的想法。
對此,市路橋年票收費工作協調小組表示,沒有辦法退回已交的滯納金?!鞍凑帐姓蛾P于加強路橋通行年票收費工作的公告》的決定,在年票集中補繳期內繳清欠費的,免交滯納金。在集中補繳期以外,我們仍需按照《東莞市機動車輛路橋通行費年票制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有市民認為,其實很多車主并不是有意逃避繳年票費,而是由于信息閉塞,不知道自己有欠費,希望路橋收費所能改進工作方法,提前告知車主前去繳費。
重申收費符合規定
記者從市路橋總獲悉,在2005年至2012年,東莞累計欠費車輛132萬輛次,約占全市機動車保有量的43%,欠費總額達到14億元。尤其是很多車隊和物流公司,10多臺貨車欠繳7、8年,欠繳費用高達上百萬元。有貨運公司老板表示,寧愿報廢也不愿意補繳。
對于這個情況,市路橋年票收費工作協調小組表示,根據市政府《關于加強路橋通行年票收費工作的公告》的決定,在年票集中補繳期內繳清欠費的,免交滯納金。如車主仍不繳費的,將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此,也有專家認為,市路橋收費所作為事業單位,沒有資格向法院申請非訴執行。
而市路橋收費所相關負責人對此回應,該所是依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成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正科級事業法人,屬于行政法規授權代為履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的單位,其具有向法院申請非訴強制執行的主體資格。
年票的收費依據也是坊間爭執熱點。近幾年來,有政協委員和車主認為,相關部門提供的收費依據沒有說服力,提供的不是直接點名要收費的法律依據。市路橋年票收費工作協調小組對此重申,東莞年票費是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合法行政事業性收費,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廣東省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具體條文車主可以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網站查詢。
年票不與汽車年審掛鉤
年票催繳工作加急,是否會像以前一樣,和汽車年檢掛鉤?
市路橋年票收費工作協調小組表示,年票收費工作不會與汽車
年審綁定,但市路橋收費所在全市所有機動車輛檢測站內均已設立了年票收費點,收費所的工作人員將現場提醒、勸導未繳費的車輛按時繳費,并提供繳費便利。
市路橋收費所相關負責人還提醒,自2012年12月31日24時起,珠三角地區9市(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實施車輛通行費年票互通。珠三角地區9市行政區域內設置的普通公路收費站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費站對深圳籍車輛(憑車輛號牌)和珠三角地區其他8市籍已購買本市車輛通行費年票的車輛(憑有效年票繳訖憑證或年票標識),免收普通公路車輛通行費?!斑@是一項很重要的舉措,市民購買當年度年票后,可免費通行這9個城市的普通公路收費站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