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2月1日起 全市擬限行黃標車
來源:東莞日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3月06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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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環保局發布《東莞市機動車環保標志限制通行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補充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面向社會公眾及有關單位征求意見。記者從《意見稿》中了解到,該局擬于今年7月1日起將環城路納入限行范圍;12月1日起將各鎮(街、園區)中心區納入限行范圍;2015年1月1日起,將所有黃標車輛納入限行范圍;2015年12月1日,開始實施全市限行。
據悉,屆時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將按照相關規定,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2015年將限行所有黃標車
記者了解到,根據《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以及有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東莞市機動車環保標志限制通行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東環〔2010〕79號)(以下簡稱《方案》)的要求,我市已從2012年12月15日起,實施第三階段在用汽車環保標志分類限行。也就是全天24小時禁止沒有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市內通行;全天24小時禁止沒有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東莞大道、體育路、勝和路和石竹路通行;每天8:00至20:00,禁止沒有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東莞環城路(不含)以內區域通行。
同時為了方便市民出行,考慮到東莞的客運公交車老化比較嚴重,客運公交車在短時間內無法全部淘汰,市環保局決定對在限行區域內經檢測合格的國Ⅱ標準公交車輛,補發“東莞市內不受限行”印章的黃色標志,實行黃綠標管理,不實施限行措施。
此次市環保局參照廣州、深圳和佛山等周邊城市的做法,在《方案》的基礎上制定“意見稿”,明確規定了限行對象,即2014年12月31日前,除國Ⅱ標準柴油黃標車外,其他黃標車輛限行;到2015年1月1日,將所有黃標車輛納入限行范圍。
限行范圍逐步擴大到全市
《意見稿》稱,將在2014年至2015年,用兩年時間,分三個階段,在已實施的三個階段限行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環保限行區域到全市范圍(過境高速公路除外)。
這包括第四階段限行(2014年7月1日實施),將環城路納入限行范圍,即每天8:00-20:00禁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我市環城路通行。
而第五階段限行(2014年12月1日實施),將各鎮(街、園區)中心區納入限行范圍,即每天8:00-20:00禁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我市各鎮街中心區域通行。
到第六階段限行(2015年12月1日實施),將全市限行,即從2015年12月1日起,全天24小時禁止未持有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東莞市內通行;全天24小時禁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東莞大道、體育路、勝和路和石竹路通行;每天8:00-20:00禁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我市通行。
鎮街限行執法每月最少四次
記者了解到,環城路納入限行范圍后,環保限行電子抓拍系統將由公安交警部門利用現有設施科學規劃建設。各鎮街中心區限行區域,將由各鎮街自行劃定并向市環保局備案。各鎮街環保限行執法由屬地鎮街政府組織交警大隊與環保分局聯合實施,每月不少于四次,交警部門抓緊建設各鎮街限行區域電子抓拍系統。公交黃標車可給予1年時間過渡,過渡期內暫不在鎮街中心區限行。
市民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對上述方案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一、意見反饋郵箱:hbjcqs@sina.com
二、聯系電話:23391068,23391092
三、信函地址:東莞市南城體育路15號市環保局車氣所收,郵政編碼:523009。
四、意見反饋截止時間: 2014年3月19日。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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